一、細讀并理解招考公告、報考指南、職位表、考試大綱; 公務員考試公告一般于每年的10月報名,招考公告等官方文件一般在10月中下旬發布。公告發布后,考生請認真閱讀《招考公告》、《招考簡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
二、根據自身條件和意愿,報考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 考生查看職位表,結合之前了解到的考試報考條件,選擇合適的職位報考。
三、網上報名;(1)報名辦法
1.考生于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繳費網址報名。報名時首先填寫用戶名(身份證號)、密碼、手機號等個人信息進行注冊,并以此作為完成報考以及獲得相關信息的唯一標識(注冊時選擇接受短信不收取費用,審核結果及其他通知事項請以報名網站為準)。
2.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考,如對自己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要求的招考條件有疑問,請直接咨詢擬報考的單位(報考單位咨詢電話在職位表中查詢)。
3.考生在網上填寫、上傳個人的信息和照片,必須真實、準確,提交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能參加考試。
4.考生在沒有提交報名表前,可以瀏覽、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職位,報名表提交后,不能再做修改(資格審核未通過或報考職位的報名人數不足3人的除外)。
考生必須點擊報名表最下端的“提交”按鈕,方可使報名生效。
5.考生在提交報名表后,隨時登錄報名繳費網址查詢資格審核結果。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報名系統隨機分配一個報名序號(顯示在考生的狀態欄和報名登記表左上方),此序號是唯一的,供考生在網上繳納考試考務費、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和后期考試成績查詢時使用,務必牢記。考生通過資格審核后,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在規定的報名期限內,可根據招考單位反饋的資格審核結果,補充相關資料后再次提交報名表,也可選擇其他職位重新報考。此時不需另行注冊,只需在原有報名表中添加、修改相關內容后,再次提交即可。
(2)繳費辦法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辦理繳費手續。
只有通過資格審核并繳納或減免考試考務費的考生,方可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和《筆試準考證》。
四、打印筆試準考證
考生于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繳費網址,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并認真閱讀上面標明的考點名稱、地址、考場號、座位號,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號、考試科目
考生參加筆試必須同時攜帶從報名繳費網址下載打印的《筆試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二代),缺少任一證件不能參加考試。考生若在筆試前遺失《筆試準考證》,可在筆試開考前自行從網上重新下載打印。
五、參加筆試
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以及《專業科目考試》,其中法院系統法官助理職位、檢察院系統檢察官助理職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需進行專業科目考試,另外,行測和申論為必考科目。
六、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一般在面試前進行,進入面試的考生需按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地點持報考資格證書原件、報名表等材料進行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參加面試。部分考生還需參加專業科目考試和體能測評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繳費網址繳納面試考務費,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已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的低保、特困考生不需要繳納面試考務費,直接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
考生須持從報名繳費網址下載打印的《面試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二代)參加面試,證件不全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階段各項考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的時間、地點,由考生與招考單位聯系。
考生需在開通網上銀行服務的銀行卡內存有足夠余額,未在規定時間內成功繳費的考生不能下載《面試準考證》。
八、參加體檢 按照各職位招考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1:1的比例,以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職位錄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仍出現并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
九、接受考察 經考察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不予錄用。
十、公示和錄用
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報名序號、畢業院校、所學專業等,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