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B,英文全稱叫做“Autonomous Emergency Braking”,自動緊急剎車系統。
AEB是一種汽車主動安全技術,原理為識別前方障礙,測出安全距離,在危險距離時開始制動。
在識別出來障礙物之后,確定危險距離,AEB就會用聲音及震動來提醒駕駛員,駕駛員依舊沒有反應的情況下,AEB強制主動進行剎車,有效保護汽車自身(駕乘人員)及“障礙物”的安全。
但是車主持續踩下油門/電門,加速意愿強烈的話,AEB是不會強制執行制動這個行為的,只是會進行聲光/震動報警。
這里不用和我杠,我試過,AEB提醒我了,我執意踩的油門,最后還是加速追了尾,賠了幾萬塊錢,還好買全了保險。
為什么這么設置,車輛在沒有人為干預的情況下才會自動制動,因為目前的輔助駕駛是無法代替人的駕駛的。
如果AEB檢測到了前車過快減速,想帶腳剎減輕碰撞。而駕駛者的判斷是旁邊路是空的,可以轉向避讓的,反而踩油門/電門,打方向盤,加速駛離目前道路。如果AEB這個時候不聽駕駛員的,硬要來腳急剎,反而可能造成事故。
再說,現階段出了事故,比如車主開車撞了人,車沒問題的話就是要找人了,不會去找輔助駕駛的責任。
這是因為誰是主要項目負責人,誰的聲音就大,話語權就大。因為你(駕駛者)負責行車安全,別人(輔助駕駛)亂指揮,出了惡劣后果還你擔責,那你肯依的啊?關鍵時刻,兩者沖突,輔助駕駛還是要聽駕駛員的。
所以,回到特斯拉事件,就應該知道為啥輔助安全無效了,只要電門深踩不放(或者系統因某種原因反饋車主需要持續加速),那么輔助的AEB等安全措施就不會強制啟動,自然也不會看見人或者車減速了。
關于自動剎車的,普通人還有個盲點,就是為啥我有時候走神了,也沒死踩油門啊,結果還是撞障礙物了,為啥汽車不能快撞障礙物了就自動剎車。
我原來倒車的時候,開著簡配的車,沒后置攝像頭的那種,但車后面放箱子,放購物車,站著人,有堵墻,隨便是啥,只要是車后面有障礙物,那個都報警。那技術不就是一個雷達,反射到了障礙物,然后雷達波回來告訴我有障礙物,管他什么障礙物,都不能倒了,隨著障礙物距離接近不斷報警(好一點的輔助駕駛還會剎停)啥的,有啥難度,要啥攝像頭。
現在我開的車啥功能都有,自動泊車都出來了,在雷達和攝像頭的幫助下,車輛都能直接入庫了,而且遇到障礙物都會先判斷,再預警,再自動調整位置避開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