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受到法律規定的生效條件限制。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 主體資格:當事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具備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等在法律上被認定為無法獨立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其法律行為需要經過法定代理人或者法院的批準才能生效。
- 客體條件:法律行為的客體必須是合法的、具備交易性質的財產或者其他合法權益。例如,買賣合同的客體是具體的商品或者財產權益。
- 形式條件:某些特定的法律行為需要符合一定的形式要求才能生效。例如,不動產買賣合同需要以書面形式訂立并經過公證或者登記。
- 合法性:法律行為的目的和內容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或者公序良俗。
- 意思表示:法律行為的當事人必須真實、明確地表達其意思,并且是自愿進行的,不能受到欺詐、脅迫等非法手段的影響。
只有當民事法律行為滿足以上條件時,才能生效并產生法律效力。如果某項法律行為未能滿足生效條件,它將被視為無效行為,不具備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