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益股權捐贈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5號)
提示:
1.企業向中國境內公益性社會團體實施股權捐贈,以股權歷史成本為依據確定捐贈額
2.應按規定視同轉讓股權,股權轉讓收入額以企業所捐贈股權取得時的歷史成本確定
填報規則:
填報“A105070捐贈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第2行至第6行相關欄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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