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參保人,門診就醫擬納入統籌保障后,最直接的好處是待遇提升了,原來不能報銷的現在能報銷了。但也有一種擔心的聲音,門診統籌后,一些藥品需要到醫院開具才能報銷,從而導致原來大量在藥店就可以解決問題集中到醫院,增加醫院負擔和個人醫療費用的支出。
王震解釋說,且不說門診待遇的提升能否抵消這種所謂“醫療費用的增加”,就從臨床安全性以及患者的就醫行為來看,在沒有改革之前該去醫院的也得去醫院,在改革之后不該去醫院的也沒有必要去。
更何況,改革并沒有取消個人賬戶。“原來在藥店可以購買的藥品仍然可以在藥店購買,原來個人賬戶該怎么用還是可以怎么用。所以說,個人負擔不會增加。”王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