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法院的書記員,現在也有聘用的,即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法律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擔當法院的文職工作(大部分就是干書記員)。在編制上,既不是公務員,也沒有事業編,就是普通的聘用人員而已。在這點上,不像以前,書記員都是公務員。至于書記員的職責,很簡單,主要有三大塊工作,一是庭前的準備工作;二是庭中的記錄和維持工作;三是庭后的歸檔等工作。具體來說,度娘搜索以下,大致有以下幾項:
1. 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
2. 檢察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3. 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
4. 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5. 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當然,即便不是公務員編制,對于讀法律的大學畢業生來說,小公都建議去應聘,一來可以實踐專業知識,了解法院和庭審的具體操作;二來也可以作為跳板,為今后考公檢法崗位作準備,如果筆試過了,面試和政審環節,相信有過書記員的履歷,會占有一定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