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制時無論是破產改制、整體改制還是部分改制,職工離退休時間超過五年的,且不滿30年工齡者,都被以買斷工齡安置后成為下崗職工。目前買斷下崗職工已退休者最多有29年在企業工作年限。其中有最多19~23年在崗工作而沒繳費的視同年限,以及6~10年的在崗實繳年限和最多21年的靈活就業年限。
而靈活就業人員從1995年起有關靈活就業人員參保養老保險文件下達后,即養老金改革建立個人帳戶之日起至退休,目前退休的靈活就業退休人員最多繳費年限26年,從工作年限分析下崗職工下崗后雖然與靈活就業人員一樣從事靈活就業工作,但下崗前有一半或者一多半工齡在企業上班,而靈活就業人員是沒有工作單位的。因此單位破產后買斷工齡,那么職工退休肯定是按照退休工人辦法退休計算養老金,在崗繳費辦法同企業在崗中人相同,下崗之后的繳費辦法與靈活就業人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