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看案例:
舞蹈家甲在觀看少兒舞蹈表演時,驚嘆于10歲的乙舞蹈天賦過人,甲提出贈與乙100萬元,但只能專門用于舞蹈培訓學習,乙當即表示同意,乙的父母知道后均表示反對。甲、乙間贈與合同的效力如何?
解析:
甲,10歲,乃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可以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19條)。乙接受甲的贈與屬于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其行為不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認,即屬有效,乙之父母在之后表示反對,并不影響贈與合同的效力。
其實,乙的父母知道后均表示反對,意在解除甲、乙間的贈與合同,乃是在處理乙的財產(chǎn),此種行為并非為維護被監(jiān)護人的利益,其無權代理乙解除贈與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