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日本侵華除了屠殺,也在淪陷區進行了日本化教育。為的便是消滅中國文化,進一步同化中國人。與之類似的是,滿清入關伊始,除了要求漢人民間臣服于其統治,還針對性提出了剃發易服、留頭不留發的野蠻政策。不惜頂著漢族人民的強烈抵抗,對拒絕剃發的人民進行殘酷屠戮。毫無疑問,這是一種帶有鮮明的民族壓迫和民族征服色彩的、針對全社會進行的服從測試。是以征服者的姿態對被征服者的野蠻蹂躪,造成了大量本不必要的殺戮和壓迫。
詩經有云:華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有禮儀之大謂之夏。剃發易服使得華夏大地綿延幾千年的衣冠文明就此斷層,很多依附于衣冠之上的禮儀也就此消亡。自古漢族有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的傳統,用屠刀對一個民族的文化傳統進行強制毀滅性改造,不僅極大傷害了民族感情,也給漢族一脈相承的文明價值觀構成了極大的傷害。自此漢人連追求并欣賞美的權利都被剝奪,除了肉體的屠殺以外,對于人性和自尊,無疑也是一種極大的摧殘。
在國家法理上,滿清始終以滿語滿文為官方語言。滿清前中期的律法規定官職的官員選拔必須有一個絕對的前提:那就是會說國(滿)語會寫國(滿)文。對于本民族始終強調國語騎射的重要性,極力與漢族的區別。
在民族關系上,滿清實行種族隔離制度,在全國主要大城市中心建立滿城,作為滿族聚居區禁止漢人進入,同時又禁止滿漢通婚(直到1901年方才廢除),與此同時又在東北建立柳條邊,保護滿洲的“龍興之地”禁止漢人前往開發。
縱觀滿清三百年,滿清對于華夏文明和漢人的態度,始終處于一個矛盾擰巴的狀態。它從未想要融入其中,卻極力鞏固自己在其中的特權地位。這是因為相較漢人龐大的體量和華夏文明強大的底蘊,滿清因為先天實力不足無法徹底消滅,因此扭曲二者以畸變的形式適應自身。盡管后期在時局變動下步步妥協,但其對于漢民族的態度,始終保持著有限利用但卻刻意戒備疏離乃至敵視的矛盾微妙心態。這種心態會在很多涉及到重大決策的問題下表現得淋漓盡致:
梁啟超的《戊戌政變記》記載:
清廷御史頑固派官僚文悌上折指責康有為等維新派“保國會之宗旨在保中國不保大清,徒欲保中國四萬萬人,而置我大清國于度外”。
戊戌政變之后,朝廷宣布康黨的罪狀,其中有一條正是:“又聞該黨建立保國會,保中國不保大清,殊堪發指”。將中國和大清的關系切割得涇渭分明。
而滿清貴族守舊派的大學士剛毅,則直接將其內在邏輯和心態直白無誤表述了出來:“改革者,漢人之利,而滿人之害也!我有產業,吾寧贈之于朋友,而必不使奴隸分其潤也!”
對此,當時滿清的實權掌控者慈禧太后,則做了最后的總結性發言:“清非中國,辮子不能去。辮子去,中國不亡大清亡。”
要知道,這已經是十九世紀九十年代,滿清王朝已經在中華大地存續了二百五十年。尚且如此。
至于清前期,則連名號和地域上的中國認同都不肯承認,甚至還將自身與中國對立。
清太祖努爾哈赤叛明自立的八大恨里的第七恨,翻譯成文言文是:
“昔哈達助葉赫二次來侵,我自報之,天既授我哈達之人矣,明又擋之,脅我還其國,己以哈達之人,數被葉赫侵掠,夫列國之相征伐也,順天心者勝而存,逆天意者敗而亡,豈能使死于兵者更生,得其人者更還乎?天建大國之君,即為天下共主,何獨構怨于我國也?今助天譴之葉赫,抗天意,倒置是非,妄為剖斷,此恨七也!”
字里行間可以看出,清太祖努爾哈赤認定后金(滿清前身)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且與代表中國的明朝不共戴天。
明崇禎四年八月十一日,在皇太極寫給被后金軍圍困的明大凌河城中的明漢蒙兩族將領民眾的勸降信中言到:
我諸申、蒙古,乃同種之國,明則異國也。爾等如此為明效死,我甚惜之。爾等之意,今若歸降,恐我殺戮,故不相信耶!不惟不殺爾蒙古,即明人為我仇敵,除其拒戰而被殺者外,凡來降之人,我均收養矣。”
而這種將中國對立的認知,在1645年叛明投清的漢奸孫之獬給多爾袞上書剃發中,則體現得更加直白:“陛下平定中國,萬事鼎新,而衣冠束發之制,獨存漢舊,此乃陛下從中國,非中國從陛下也。”字里行間完全將其漢奸嘴臉邏輯、以及滿清自外于中國的征服者姿態暴露無遺。而他的主子——身為滿清攝政王的多爾袞欣然采納了這一提議,于順治二年下令再次頒發“剃發令”,規定:“全國官民,京城內外限十日,直隸及各省地方以布文到日亦限十日,全部剃發。”
一直到清朝中期,這種對中國稱號選擇性使用、同時又戒備排斥的心態仍然存在。滿清乾隆皇帝在《皇清開國方略》里就曾公開強調: 我大清興于東海,原與中國無涉,雖曾受明之官號耶,究不過覊縻各系而已,非如亭長、寺僧本其臣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