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不要買。 抵押權是物權,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車輛是不能買賣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也就是當抵押權人行使權利的時候是可以依法將車輛拍賣優先受償的。
當然,抵押車便宜,如果你不在呼這個抵押權的存在,又喜歡開高級豪車,也可以買,大不了車子被法院拍賣的時候你就認了。 但現在抵押權人自己或法院隨時有可能來拖你的車,特別是抵押權人,有可能自己偷偷把你的車偷偷開走,然后你的買車錢就可能打水漂了。
一般車的抵押權人都是銀行、融資租賃公司等機構,一旦車被他們偷偷開走,你也拿他們沒辦法,這種經濟糾紛問題警察也不管,打官司你也贏不了。
所以買抵押車,你還是想清楚一點,如果不在呼那點買車錢,只是玩玩車,那可以。
如果很在呼買車的錢,你最不要買。
如果在偏遠農村可以買,不要隨便停在外面,抵押權人拖不到你的車也拿你沒辦法的,但如果人家帶著法院來扣車也是保不住。
《民法典》的相關規定:
第二百二十四條: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條: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的物權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三十五條: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第二百四十條: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