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主已沒有權利過戶
車輛購買時已經把”登記證書”抵押給銀行或某金融機構了,狀態顯示”已抵押”.說明車的物權已經暫時不屬于車主所有,車主沒有權利把暫時不屬于他的車過戶給別人。需要還清抵押款,解除抵押之后,才可以辦理過戶。
可是車主急錢用,又把車輛質押典當行,結果車主沒錢償還,選擇斷供或者跑路。
這樣就產生了債務糾紛﹑動產物權﹑所有權和質權(詳情咨詢律師),
然后抵押”登記證書”的那家公司就向法院提起訴查封這輛車,狀態顯示”已查封”
新交通法里查封車的意義就是禁止該車輛交易過戶,因此出現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抵押車了。
車輛在抵押狀態不能過戶的。
二,想解押已經不受控
要過戶就得先把欠的車貸還清楚才成,解除抵押困難非常大:需要還清貸款機構的所有貸款和利息。車主同意的可能性不大,因為他已經付不起這么多本金和利息了。所以大部分的車主由于不能按時還款,才迫使貸款機構轉讓債權,把債權和車輛的使用權一并轉給購買債權的人。
解不了押就不可能過戶!
三,不能過戶還有別的原因
有些朋友又會問,哪些全款帶大本的車為什么還不可以過戶?
我們先了解一下,什么叫“全款帶大本”:”全款“是指購買車輛時是一次性全款購買或分期購買但已經供完(有結清證明),不欠銀行錢了。“大本”是《車輛登記證書》的俗稱,”帶大本“ 意思是指全款購買的車,大本在車主手上,而且車主也沒有抵押給別的金融公司借錢。
雖然這種車是全款帶大本,可是它畢竟又質押給典當行,到期違約了,違約就會收滯納金,利息,還有其他的一些費用,車主是無論如何是承受不了的。所以,車主不出面,你也沒辦法過戶的。
車主不露面,車輛被查封都不能過戶。
正常合法的車輛,即使沒有過戶,你也擁有車子的使用權,也可以購買自己名下的保險,行駛在路上,也沒有人會因為你這輛車是債權抵押車而去攔截或扣留的,大家細想一下你就知道了,你一個朋友,想購買新車。去4S店看好了,并且辦理了分期,交上首付購買了新車。每個月就像償還房貸一樣,每個月按時還款分期。等他使用車輛幾個月半年或者一年,因為某些原因經濟狀況出現了問題。需要用錢,那么將車輛進行了質押借款。但是由于經濟狀況影響,并無法償還欠款。那么借款公司就按照協議,并且資金回籠,把債權轉出。才會有車輛轉出之后到你手中,你盡可以大搖大擺的、放心的使用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