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談判的目的,用一句話總結,就是讓更多人用得起藥,尤其是“救命藥”。
具體來說,國家醫保談判政策,主要是對重大疾病、罕見病藥品價格高,難以報銷等問題,通過專家評估遴選,邀約藥企,現場談判的方式,以納入醫保為條件,促使藥企降低藥價的一種醫保準入性談判制度。這項政策重點針對臨床價值高,價格合理,能夠滿足臨床價值的相關藥品。
可能有些朋友會擔心,都說便宜沒好貨,這藥便宜了,效果還能保證嗎?其實國家實施的醫保談判制度,對于企業、老百姓來說是一項“雙贏”的政策。
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藥品與一般日用品不同,一方面藥物的質量標準和審批流程都非常嚴格,責任追究和處罰也非常嚴厲,另一方面研發藥物尤其是新藥的前期投入非常巨大。因此新藥上市時價格往往會比較貴,這是為了分攤研發費用。
如果藥企能夠賣出更大量的藥,那么每份藥分攤的研發費用分攤就會變少。而如果藥物能夠以合理的價格進入醫保目錄,那么這種藥物的銷量就不用發愁了,銷量上去了,藥企既能賺到錢投入下一輪研發,又能提高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
以2019年進入醫保目錄的信迪利單抗為例,通過降價進入醫保目錄后,2020年上半年的銷售額就達到了10億元,與2019年全年的銷售額持平。
而對于普通百姓來說,本來價格高昂的藥物如果進了醫保,之前通過醫保談判時價格本來就降了一些,國家醫保再報銷一部分,自己真正需要花費的藥費就會大大降低。而通過談判使更多藥物進入醫保目錄,也為各類疾病治療用藥帶來了更多選擇,有利于提高對于癌癥等一些重大疾病的治療水平。
那么這個降價通常都有多大幅度呢?
回到2017年,共有36種藥品納入醫保藥品目錄,平均降價幅度達到44%,而在此后的幾年中,通過談判進入醫保目錄的藥品,降價平均幅度都達到了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