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條:“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div>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該規定,如果游客摔傷,而且是由于景區防滑設施不到位、安全設施有明顯缺陷或安全提示不足造成的,景區同樣需承擔賠償責任。
孩子家屬可以要求景區賠償包括但不限于這些費用:(1)治療費、檢查費、藥費等與受傷治療直接相關的費用;(2)如果男孩因受傷需要護理,家屬可以要求賠償相應的護理費用;(3)因治療而產生的合理交通、住宿費用;(4)根據醫生建議和實際需要,賠償合理的營養費用;(5)男孩因受傷遭受精神痛苦,家屬還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景區雖然要擔責,但是游客本身更應該培養好自我防護意識,在景區最好不要隨意喂食野生動物,不然因此受傷了,我也不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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