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印度航空182號,一個人在加拿大某機場要求地勤人員托運他的行李,地勤人員拒絕,但是這個人強行要求,地勤人員只能讓步。但是這個人沒上飛機,要求托運的行李上了。之后在飛行過程中行李中的炸彈爆炸,機上共329名乘客及機組人員全數遇難。(空中浩劫第五季第7集)
1988年,泛美航空103號,一個行李箱混在行李中上了飛機,航空公司沒有檢查行李和乘客的對應關系,飛行過程中行李箱中的炸彈爆炸,飛機迅速解體并墜落于蘇格蘭洛克比,事故造成機上259人和地面上11人遇難。(空中浩劫七季第2集)
補充一下:有讀者不理解這個和清點乘客的關系,可以考慮一下同樣的事故在鐵軌上的火車和高空中的飛機上發生時候乘客的生還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