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紙幣上如果有明顯的印刷或者涂改,通常會被視為殘損人民幣,不再具有法定的流通價值。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以及相關的《人民幣管理條例》,紙幣的完整性是確保其可以正常流通的基本條件。如果紙幣上有不屬于其原始設計的印刷文字、圖案等,通常會被認定為“變造”或“污損”紙幣。
具體來說:
變造幣:如果紙幣被人為地加印文字、圖案或進行其他形式的改動,可能會被視為“變造幣”,是不允許流通的。
污損幣:如果紙幣上有非原版的印刷文字、圖案,哪怕只是部分污損,也可能會影響其識別和使用,可能會被拒絕流通。
如果您手中有這種情況的紙幣,建議盡快到銀行進行兌換,銀行有權對污損和變造的紙幣進行鑒定,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總的來說,印有額外文字的紙幣通常不能繼續在市場上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