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官、律師調取微信(騰訊)支付記錄的具體辦法(操作指引)
一、司法調證內容
1、 查詢支付類產品(如支付賬戶實名、交易信息等)、協助執行類業務
協助主體: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舉例:微信支付、 QQ 錢包的認證信息(含實名信息)、交易流水、綁定信息、解綁信息、注銷記錄等。
2、查詢社交類、游戲類產品相關業務
協助主體: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
舉例:微信的注冊信息、 注銷記錄,微信公眾號的注冊信息, QQ 郵箱的注冊信息等。
3、查詢理財類產品相關業務
協助主體: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
4、查詢云產品類相關業務
協助主體:騰訊云計算(北京)有限責任公司
二、辦理渠道及所需材料
1、辦理協助查詢業務
(1) 辦理渠道:
① 法院專遞 EMS 郵 遞 (疫情期間臨時開放) ; 或
② 委托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協助辦理;或
③ 兩名法院工作人員上門現場辦理,其中至少一人持“雙證”(即工作證和執行公務證)原件,另一人可以持工作證。
(2) 提交材料:
① 《協助調查函》(或《協助查詢通知書》)原件(加蓋法院公章);和
② 兩名法院工作人員工作證、執行公務證(正反面復印件);和
③ 隨函需注明或附件提供法院經辦人聯系方式(含:姓名、聯系電話、聯系地址)。
2、辦理協助凍結、扣劃業務
(1) 辦理渠道:
① 委托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協助辦理;或
② 兩名法院工作人員上門現場辦理,其中至少一人持“雙證”(即工作證和執行公務證)原件,另一人可以持工作證。
(2) 提交材料:
① 《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加蓋法院公章);和
② 《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執行裁定書》原件(加蓋法院公章);和
③ 兩名法院工作人員的工作證、執行公務證(正反面復印件);和
④ 隨函需注明或附件提供法院經辦人聯系方式(含:姓名、聯系電話、聯系地址)。
3、 辦理協助解除查封、凍結業務
(1) 辦理渠道:
① 法院專遞 EMS 郵遞(疫情期間臨時開放) ; 或
② 委托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協助辦理;或
③ 兩名法院工作人員上門現場辦理,其中至少一人持“雙證”(即工作證和執行公務證)原件,另一人可以持工作證。
(2) 提交材料:
① 《解除凍結存款通知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加蓋法院公章);和
② 《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執行裁定書》原件(加蓋法院公章);和
③ 兩名法院工作人員工作證、執行公務證(正反面復印件);和
④ 隨函需注明或附件提供法院經辦人聯系方式(含:姓名、聯系電話、聯系地址)。
4、辦理律師調查令業務
(1) 辦理渠道:
執業律師(不含實習律師)本人持律師執業證原件、《律師調查令》原件上門現場辦理。
(2) 提交材料:
① 有效期內的《律師調查令》原件(加蓋法院公章),包括回執頁/聯,隨調查令注明法院經辦人聯系方式(含:姓名、聯系電話、聯系地址);和
② 執業律師本人律師執業證復印件(含:主體信息頁、律師年度考核備案頁)。
三、其他注意事項
1、需載明法院經辦人員的聯系方式
務必在文書中載明:經辦人員姓名、聯系電話、收件地址。如果工作固定電話不易聯系,需注明工作手機號。
2、無法協助調取 QQ、 微信聊天記錄
因有關QQ、 微信聊天記錄并不保存于服務器,僅可通過用戶接收有關聊天記錄的終端設備(手機、電腦等)查看,因此無法向騰訊調取 QQ、 微信聊天記錄。
3、 支付類產品交易記錄時間段
可以查詢近5年的交易記錄,并且需明確具體查詢交易記錄的時間段。
格式樣例:自2 0 2 0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2 0 2 1 年 1 月 1 日 止
4、字體問題
涉及微信號的協查事項優先使用微軟雅黑字體,載明微信號,以便區分微信號中的數字1與英文小寫字母i、數字0和英文大寫字母 O。若微信號中有英文大寫字母 I, 則單獨用仿宋字體(仿宋:I) 或宋體(宋體:I) 載明,以免和雅黑字體中的小寫字母 I(l)混淆。如有下劃線,請準確輸入,勿使用短橫線-替代。
5、文書請勿“ 一對多”
同一案件中,協助主體涉及騰訊旗下不同公司的,需根據協助事項,分別出具文書。例如,某一案件中,需要查詢張三名下某微信號的注冊手機號碼和實名認證信息,則需要:
(1)出具一份對象為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的協助查詢通知書,查詢該微信號的基本信息,并
(2)出具一份對象為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協助查詢通知書,查詢該微信號對應的微信支付的個人注冊信息。
6、律師調查令的適用地域
目前可以檢索到以下地域的地方性法規關于律師調查令的規定,律師無需攜帶地方性法規打印件:北京、上海、天津、重慶、青島市、泰安市、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河南、湖南、湖北、貴州、四川、安徽、江西、寧夏、山西、新疆、青海、吉林、黑龍江。非上述地域法院出具的律師調查令,律師需攜帶授權法院開具律師調查令的地方性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