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3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中國民主促進會的17位政協委員聯名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議確定全國教師節日期及活動內容案。
1983年3月全國政協六屆一次會議上,方明和民進18位政協委員聯名再次提出“為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造成尊師重教的社會風尚,建議恢復教師節案”。同年9月,中宣部辦公廳致函教育部辦公廳,經研究政協一次會議方明等同志的提案,同意恢復教師節。
1985年1月,國務院總理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提出建立教師節的議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這一議案,確定每年中國的9月10日為教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