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斷章取義,看到談合并就反對追求大。人家追求的是合理管轄幅度和合理設置行政層級。人家的國省、省市、市縣、縣鄉都是管轄幅度都是10-20。這是一個合理有效的管轄幅度。對應的管轄層級也是優越的方案。
歷史上為啥要拆分這么多省?按山川水文等特點把天然適合聚集的大塊地區拆分,就是為了防止地方勢力做大,讓地方勢力在地理上相對隔絕。
任何一個強盛時期都是有一個合理管轄幅度的。漢朝兩京十三州。唐朝從貞觀十道到開元十五道。北宋從十道到二十三路(行政區名道避諱皇帝名改為了路)。明朝兩京十三省。清朝22省。多數朝代強盛時期都有一些特殊行政區如漢朝西域都護,唐朝六大都護府,明朝三宣六衛,清朝駐藏大臣等。各個強盛時期的行政區劃總數都在30以下,有效治理的地區則10-23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