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符合以下條件:
(1)職工非因工傷殘或患病,經過治療后,傷病情處于相對穩(wěn)定狀態(tài),從時間上看,就是指醫(yī)療期滿或醫(yī)療已終結,一般至少在半年以上;
(2)有醫(yī)療機構提供的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復印件(院方蓋章)等資料;
(3)本人社會保險實際繳費年限超過15年。
然后,病退勞動能力鑒定程序如下:
(1)個人申請,提供規(guī)定的申報材料;
(2)基層單位初審、公示;
(3)單位勞動和社會保障科或主管參保人員檔案和社保關系的單位審查填寫內容和相關資料,建立申請人鑒定檔案;
(4)師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受理經審查合格的申請人鑒定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