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土地管理法》第6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集體所有。”
根據法律規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權屬于國家或集體;國家及集體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確定由個人使用的,即公民對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權利。遺產必須是公民合法擁有的財產,所以,公民是不能將宅基地作為遺產繼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權。
宅基地為居民、村民各戶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長期不變。宅基地的所有權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國家或集體,私房的所有權屬于私房產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