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半數以上。
根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第三章第十六條: 在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上,申請人應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以及需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支委會要向大會報告對申請人審議的情況。與會黨員要對申請人能否入黨進行充分的討論,并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黨員正式向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統計在票數內.
規定: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意思就是要參會的有表決權的黨員達到半數以上(加上有書面意見的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