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購買服務聘請的人員通常不屬于事業單位編制。政府購買服務是指政府通過合同、協議等方式,從社會組織、企業或個人購買服務,以滿足公共服務需求。這種方式聘請的人員通常是合同制員工或外包人員,他們不享有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的待遇和福利。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是通過正式的招聘程序,如公開招考或選調,進入事業單位并享有相應的編制和福利待遇。這類人員的身份和待遇受到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和規范。
因此,政府購買服務聘請的人員與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在身份、待遇和管理方式上有明顯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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