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權生效是兩個相關但不同的法律概念,主要區別在于它們的法律效力和生效條件:
抵押合同生效:
- 抵押合同是抵押權設立的基礎,是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之間關于設立抵押權的協議。
- 抵押合同的生效通常需要滿足合同法的一般要求,例如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等。
- 一旦抵押合同生效,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就產生了相應的合同義務和權利。但此時抵押權可能尚未生效。
抵押權生效:
- 抵押權是指抵押權人對抵押財產享有的優先受償權。
- 抵押權的生效通常需要辦理一定的公示手續,例如不動產抵押需要進行登記。只有在完成這些手續后,抵押權才對抗第三人。
- 在某些情況下,動產抵押可能不需要登記即可對抗第三人,但具體情況取決于相關法律規定。
總結來說,抵押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本身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效力,而抵押權生效則是指抵押權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通常需要履行一定的公示程序(如登記)。這兩個步驟的完成標志著整個抵押法律關系的完整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