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的消滅主要取決于以下幾個方面:
履行:債務人按照約定履行了合同義務,債權得到實現,債務因此消滅。
抵銷:雙方互負債務且債務種類相同,經過一方通知后,債務在相等部分相互抵銷。
免除:債權人主動放棄債權,使債務人的債務消滅。
混同:債權人與債務人合并為同一主體,債權債務因此消滅。
解除:合同因雙方協議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成就而解除,未履行部分的債權債務關系消滅。
提存:債務人因債權人原因無法履行債務時,可以將標的物提存于指定場所,從而消滅債務。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可能導致債權債務的消滅。
訴訟時效:債權人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未行使權利,導致喪失勝訴權,進而債務消滅。
這些因素在不同的法律體系中可能會有不同的具體規定,但總體原則大致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