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事實的賬目怎么走的。只要出入賬對不上,公賬私用,依舊認定為事實上的個體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我為啥知道?我就是注冊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獨資公司,如果到了法庭,需要該人證明沒有財產混同(也就是有沒有偷稅漏稅的意思)
感謝您的支持,請隨意打賞。您的贊賞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