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人員在整理審計結果時,應該注意以下事項來表述審計意見:
1. 強調審計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審計人員需要表明自己是獨立、公正的第三方,對企業財務信息進行客觀、公正的評估。
2. 所證明的范圍和限制條件。審計人員需要準確表明審計的范圍和限制條件,包括審計的時間段,審計的范圍和對象等。
3. 清楚表述審計結果。審計人員需要根據審計結果清楚地表達審計意見,明確企業財務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全面。
4. 提供可操作性的建議和意見。審計人員應該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符合實際情況的建議和意見,幫助企業改善內部控制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