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購了一批貨物,資產負債表日已簽收,但尚未收到發票、款項也未支付,而公司次年年初收到發票后,在賬面確認了存貨和應付賬款的金額。對于這種情況,公司是否需要對尚未付款貨物進行計提壞賬準備?
在公司采購尚未付款貨物的情況下,如若存在擔保方或第三方擔保,則公司可以不用對尚未付款貨物進行計提壞賬準備。但如果沒有擔保方或第三方擔保,那么公司可能需要根據相關風險評估結果,考慮是否需要計提壞賬準備。
具體而言,如果公司認為貨物可能無法收回,可能會出現壞賬損失,那么公司應當在資產負債表中計提壞賬準備,并將其列示為負債。而壞賬準備的計提額度應當根據貨物當前狀況,以及公司相關風險評估結果而定。需要注意的是,本次采購尚未付款貨物的壞賬準備金額不宜過高或過低,應當有合理的基礎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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