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法律,當一方在意思表示中使用了不當的虛假證據或文件時,對方有權利撤銷合同。這是因為在合同成立的過程中,各方必須誠實守信,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和證據。
如果一方在合同中使用了虛假證據或文件,這被視為一種欺詐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當合同成立后,一方發現對方在合同成立前使用了虛假證據或文件時,有權利要求撤銷合同。
撤銷合同的要求應當通過書面形式提出,并且應當在發現虛假證據或文件后合理時間內提出。此外,撤銷合同的請求應當提供充分的證據來證明虛假證據或文件的存在。
撤銷合同的后果是,合同被視為從一開始就不存在,各方應當退還已經履行的義務,并返還已經獲得的利益。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3條的規定,如果一方故意使用虛假證據或文件,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對方還有權利要求賠償損失。
需要注意的是,撤銷合同的權利并非絕對的,根據法律的規定,一方發現虛假證據或文件后,應當及時采取行動,如果過了合理的時間限制,可能會影響撤銷合同的效力。
總的來說,根據中國法律,當一方在意思表示中使用了不當的虛假證據或文件時,對方有權利要求撤銷合同,并追究欺詐方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