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民法的規定,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指違反法律規定或違背公序良俗,沒有法律效力的行為。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通常是指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例如未成年人的行為、精神病患者的行為、受欺詐等情況下的行為等。
對于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否會導致違反合同約定,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一般來說,如果一項合同中的條款違反了法律規定,例如違反了公序良俗或者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那么這個合同條款是無效的。在這種情況下,無效的合同條款將不具備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或者修改。
然而,如果合同中的條款是合法有效的,并且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并且沒有其他違法情況存在,那么即使其中的某個民事法律行為被認定為無效,也不會導致整個合同的違約。
需要注意的是,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可能會對合同產生一定的影響。例如,如果一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被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那么這個合同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此外,如果合同的履行依賴于某個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那么這個合同的履行可能會受到影響。
總的來說,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可能會對合同產生一定的影響,但是否違反合同約定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