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指違反法律規定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根據我國《民法總則》的規定,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對當事人產生一系列的影響。
首先,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具備法律效力,即該行為不能產生法律上的約束力。這意味著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不能作為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依據,也不能獲得法律保護。
其次,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要求當事人返還已經履行的義務。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在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下所獲得的利益應當返還給對方。例如,如果一份無效的合同中涉及到貨款支付,那么支付方應當返還已經支付的貨款。
此外,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還可能導致其他法律后果的發生。根據具體情況,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可能會引發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法律后果。當事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總的來說,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對當事人來說是具有不利影響的。它不具備法律效力,當事人需要返還已經履行的義務,并可能承擔其他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