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當一方行使撤銷權時,如果合同的撤銷是基于對方違約的事實,那么違約方應當承擔由撤銷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
撤銷權的行使通常是在違約情況下進行的,因此違約方應當為其違約行為所導致的撤銷產生的費用負責。這些費用可能包括起訴費、律師費、鑒定費等與訴訟程序相關的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當一方主張撤銷合同并提起訴訟時,如果法院判決撤銷合同,那么違約方應當承擔訴訟費用。因此,在撤銷權的行使過程中,違約方可能需要承擔訴訟費用。
總結:
- 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二條,違約方應當承擔由撤銷權行使所引起的費用。
- 撤銷權的行使通常是在違約情況下進行的。
- 費用可能包括起訴費、律師費、鑒定費等與訴訟程序相關的費用。
-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法院判決撤銷合同時,違約方應當承擔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