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所了解的民事法律,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種類:
- 撤銷權:撤銷權是指當事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請求撤銷其所進行的法律行為。例如,當事人在被欺騙或脅迫的情況下進行的法律行為,可以請求法院撤銷該行為。
- 無效權:無效權是指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其所進行的法律行為無效。例如,當事人以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方式進行的法律行為,可以被宣告為無效。
- 確認權:確認權是指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確認其所進行的法律行為的效力。例如,當事人對于某些具有爭議性的法律行為,可以請求法院確認其有效性。
- 變更權:變更權是指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變更其所進行的法律行為的效力。例如,當事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請求法院變更合同中的某些條款。
- 解除權:解除權是指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解除其所進行的法律行為。例如,當事人在對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下可以請求法院解除合同。
以上是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的主要種類,每種種類都有其特定的適用條件和法律效果。在實際操作中,當事人應當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用的法律行為種類,并在必要時尋求法律援助或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