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的規(guī)定,單方民事法律行為的撤銷一般情況下是需要雙方當事人的同意的。具體來說,單方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只需要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就能產(chǎn)生效力的法律行為,例如遺贈、捐贈等。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單方民事法律行為的撤銷可以不需要雙方當事人的同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當一方當事人在與另一方當事人訂立合同時,由于被迫、被欺詐或者其他原因,其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可以請求撤銷合同。這種情況下,單方民事法律行為的撤銷是不需要對方當事人的同意的。
此外,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如果一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時被迫或者以欺詐的手段使對方當事人同意結婚,被迫方當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請求撤銷婚姻登記。在這種情況下,單方民事法律行為的撤銷同樣不需要對方當事人的同意。
一言以蔽之,一般情況下,單方民事法律行為的撤銷需要雙方當事人的同意。但在被迫、被欺詐等特定情況下,單方民事法律行為的撤銷可以不需要對方當事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