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法律,撤銷委托代理可能會導致法律責任。撤銷委托代理是指委托人解除與代理人之間的代理關系,即委托人取消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權利或履行義務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委托人可以隨時撤銷委托代理,但是在撤銷之前,委托人應當通知代理人,并承擔因撤銷而給代理人造成的損失。
如果委托人未按照法律規定通知代理人或未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可能會導致法律責任的產生。代理人可能會要求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包括賠償代理人因撤銷委托代理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委托人撤銷委托代理后,代理人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已經采取的措施,交出已經取得的財產,并應當妥善保管委托人交付的文件、證件等。如果代理人未按照法律規定履行義務,也可能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總的來說,撤銷委托代理可能會導致法律責任的產生,委托人應當按照法律規定通知代理人并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而代理人則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已經采取的措施,并交出已經取得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