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法律,債務免除通常只適用于債務人本人,而不適用于擔保人的債務。擔保人是指在借款人無力償還債務時,承擔償還責任的人。擔保人通常是在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的,他們的責任是為了保證借款人能夠按時償還債務。
當借款人無力償還債務時,債權人有權向擔保人追償。這意味著擔保人需要承擔借款人未能償還的債務金額。擔保人在履行擔保責任時,享有與債權人相同的權利,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
然而,如果債務人獲得債務免除,這并不意味著擔保人的責任也會被免除。擔保人仍然需要履行其在擔保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即使債務人不再需要償還債務。
因此,擔保人在借款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是獨立于債務人的。即使債務人獲得債務免除,擔保人仍然需要履行其擔保責任,直到債務完全償還。
總結:
- 債務免除通常只適用于債務人本人,不適用于擔保人的債務。
- 擔保人在借款合同中明確承擔了債務人未能償還債務的責任。
- 即使債務人獲得債務免除,擔保人仍然需要履行其擔保責任,直到債務完全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