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法律,代理權的受理是可以被解除的。代理權是指當事人委托他人代為行使權利或履行義務的一種法律關系。當委托人認為代理人不再適合或不愿意繼續履行代理職責時,委托人有權解除代理權。
解除代理權的方式可以通過書面通知、口頭通知或者其他明示的方式進行。委托人應當及時通知代理人解除代理權,并確保解除代理權的意愿能夠被代理人知曉。解除代理權的通知應當明確表達解除代理關系的意圖,并注明解除代理權的生效日期。
解除代理權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 解除代理權應當符合法律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在委托合同中可以約定解除代理權的條件和程序。
- 解除代理權應當尊重代理人的合法權益。委托人在解除代理權時,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濫用解除權利,以免給代理人造成不當損失。
- 解除代理權后,委托人應當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保代理人不再行使權利或履行義務。委托人應當通知相關機構或個人,以確保代理人的權益得到保護。
總的來說,根據中國法律,代理權的受理是可以被解除的,但解除代理權需要符合法律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條件,并且應當尊重代理人的權益。解除代理權后,委托人應當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代理人不再行使權利或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