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法律,代理權的受理可以被限制范圍。代理權是指一個人(代理人)代表另一個人(委托人)行使權利或履行義務的權力。委托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和需要,對代理權的范圍進行限制。
代理權的限制范圍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實現:
- 明示限制:委托人可以明確告知代理人代理權的具體范圍。這可以通過書面委托協議、授權委托書或口頭指示等方式進行。明示限制可以涉及代理權的時間、地點、行為或事務的范圍等。
- 法定限制:某些法律規定了特定情況下代理權的限制范圍。例如,在特定的商業交易中,法律可能規定代理人只能代表委托人進行特定類型的交易,而不能代表其進行其他類型的交易。
- 合理限制:在某些情況下,代理權的限制范圍可以根據合理性原則進行界定。例如,委托人可以限制代理人在特定時間段內行使代理權,或者限制代理人代表其進行某些敏感性高的事務。
需要注意的是,代理權的限制范圍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不能違反法律法規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此外,委托人在限制代理權的同時,也應確保代理人有足夠的權限和資源來有效地履行委托。
總的來說,代理權的受理可以被限制范圍,這需要委托人明確告知代理人、法律規定或合理界定。限制范圍必須合法合規,并確保代理人有能力履行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