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國法律,代理權的受理可以在特定情況下被中止。以下是一些可能導致代理權中止的情況:
- 代理人的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如果代理人因為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而無法履行代理職責,代理權將自動中止。
- 委托人的撤銷:委托人有權在任何時候撤銷代理權。撤銷代理權必須以明確的方式通知代理人,并且通知必須到達代理人的知識范圍內(nèi)。
- 代理任務完成或無法完成:如果代理任務已經(jīng)完成,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無法完成,代理權將中止。
- 代理期限屆滿:如果代理權是在特定期限內(nèi)授予的,當代理期限屆滿時,代理權將自動中止。
- 委托人或代理人的破產(chǎn):如果委托人或代理人宣布破產(chǎn),代理權將中止。
需要注意的是,代理權的中止并不意味著代理關系的終止。一旦中止的原因消除,代理權可以恢復。此外,代理權的中止并不影響代理人在中止期間所采取的行動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