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當職工離開原單位并被新單位繼續聘用時,個人檔案需要進行相應的處理。
首先,原單位應該將職工的個人檔案進行整理和歸檔。這包括工作履歷、培訓記錄、獎懲情況、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記錄等相關文件。個人檔案應該按照一定的分類和順序進行整理,確保檔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接下來,原單位需要將整理好的個人檔案移交給新單位。這可以通過正式的文件交接程序來完成,確保檔案的安全和完整性。同時,原單位還應向新單位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解釋,以便新單位能夠正確理解和使用職工的個人檔案。
在新單位接收到職工的個人檔案后,應該認真審核和核對檔案的內容。如果發現檔案有任何問題或遺漏,應及時與原單位聯系進行補充和修正。新單位還應該將職工的個人檔案妥善保存,確保檔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總的來說,當職工由新接受單位繼續聘請時,個人檔案的處理是非常重要的。原單位需要將檔案整理歸檔并移交給新單位,新單位則需要認真審核和妥善保存檔案。這樣可以確保職工的個人檔案得到正確使用和保護,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