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區域協調和跨區域合作,具體措施包括:
- 加強政策協調:制定和完善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地方政府間的溝通協調,推動區域間資源、產業、人才等要素的流動和優化配置。
- 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交通、能源、信息等領域的互聯互通,提高區域內的交流合作效率。
- 促進產業轉移:鼓勵企業在區域間進行產業轉移,推動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產業結構的協調發展。
- 加強人才交流:鼓勵人才在區域間流動,推動人才的優化配置和互相學習。
- 加強環境保護:加強區域間環境保護合作,推動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
以上措施有助于加強區域協調和跨區域合作,促進全國經濟的協調發展和共同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