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推動城鄉統籌和區域協調發展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 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常委會制定了《城市規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為城鄉統籌和區域協調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 加強監督檢查:常委會對地方政府的城鄉規劃、土地利用、房地產開發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地方政府落實國家的城鄉統籌和區域協調發展政策。
- 推動財政投入:常委會加強財政監督,推動中央財政對地方的城鄉建設和發展進行投入,促進城鄉統籌和區域協調發展。
- 加強對農村的支持:常委會制定了《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等法律法規,加強對農村的支持,促進農村與城市的協調發展。
- 推進城市化進程:常委會推動城市化進程,促進城市與農村的融合發展,實現城鄉統籌和區域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