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非法強占、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擅自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占用他人住宅的行為。
具體來說,非法強占住宅是指未經合法程序,擅自占用他人住宅,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三個月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非法侵入住宅是指未經合法程序,擅自進入他人住宅或者在他人住宅內逗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三個月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非法強占、非法侵入住宅的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致使他人受到重大損失的,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