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法是我國證券市場的基本法律,其中規定了證監會的職責和管理原則。
證監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 制定和完善證券市場的監管制度,保障證券市場的公平、公正、透明;
- 監督、檢查證券市場的運行情況,發現和查處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 對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等市場機構進行監管,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 批準證券發行和上市,規范發行和交易行為;
- 協調、指導證券市場的各方面工作,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證監會的管理原則包括:
- 依法管理,保證證券市場的合法、公正、透明;
- 市場化監管,引導市場自律、規范發展;
- 風險導向,加強風險管理和防范;
- 國際化視野,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和交流。
以上是證券法規定的證監會的職責和管理原則的基本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