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地方性法規可以規定城市環境衛生的管理與監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地方性法規規定條例》,地方性法規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規范行政管理、社會生活和經濟活動的法規。
城市環境衛生是城市公共服務的一項重要內容,為了保障公眾健康和城市環境的美觀整潔,各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規,如《上海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北京市市容條例》等,規定了城市環境衛生的管理與監督,包括垃圾分類、道路清潔、公共廁所建設等方面。
因此,地方性法規對于城市環境衛生的管理與監督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市民也應積極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城市環境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