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規章的效力是否會因為其他法律的變化而改變?
部門規章是由政府機關或者其他行政管理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其效力主要基于以下法律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因此,如果其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可能會對部門規章的效力產生影響。例如,如果某項部門規章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沖突,那么該部門規章的效力可能會被削弱或者被廢止。
總的來說,部門規章的效力不是絕對的,而是受制于其他法律法規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