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在土地使用中的職責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審計土地出讓收入:審計署要對土地出讓收入進行審計,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增值稅等相關收入,確保相關款項的合法性、規范性和真實性。
- 審計土地使用效益:審計署要對土地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包括土地使用的效益、效率、合理性等方面,發現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意見。
- 審計土地管理制度:審計署要對土地管理制度進行審計,包括土地出讓、使用、流轉等方面的制度,發現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意見。
- 審計土地資源保護:審計署要對土地資源保護情況進行審計,包括土地資源的保護、利用、開發等方面,發現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意見。
- 審計土地征收補償:審計署要對土地征收補償情況進行審計,包括土地征收補償的公平、合理、及時等方面,發現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意見。
總的來說,審計署在土地使用中的職責是保障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保護土地資源的生態環境,維護土地資源的公共利益,促進土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