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是我國的最高審計機關,主要負責對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的財務收支、經濟活動、資產負債等情況進行審計監督,以保障國家財產安全和公共財政的合法性、合規性和有效性。
為了加強對政府績效的評估和監測,審計署采取了以下措施:
- 建立全面的績效評估體系。審計署通過制定《審計機關政府績效審計規范》等文件,建立了全面的績效評估體系,包括政府績效目標、績效指標、績效評價和績效監控等方面,確保對政府績效的評估和監測具有科學性和全面性。
- 強化績效審計工作。審計署通過加強績效審計工作,對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的績效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和監測。審計署在審計中注重績效評價和績效監控,對政府績效目標是否合理、績效指標是否科學、績效評價是否公正、績效監控是否有效等方面進行審計監督,為政府績效改進提供有力支持。
- 加強信息化建設。審計署通過信息化手段,建立了政府績效評估和監測系統,實現了對政府績效信息的全面收集、統計、分析和展示。信息化建設不僅提高了審計署對政府績效的評估和監測效率,也為政府部門和公眾提供了更加透明、公開的績效信息。
- 加強與其他部門的合作。審計署積極與其他部門開展合作,共同推進政府績效評估和監測工作。審計署與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建立了協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資源整合,共同推進政府績效管理工作。
總的來說,審計署通過建立全面的績效評估體系、強化績效審計工作、加強信息化建設和加強與其他部門的合作等措施,不斷加強對政府績效的評估和監測,為政府績效改進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