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失業保險條例》有關規定,領取失業金待遇的前提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如被裁員,被公司無過失性辭退等等。
舉個例子,我之前有個學員為了考研,主動向公司提出離職,那么即便他現在是處于失業狀態,也不能享受失業金待遇。
此外,還需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及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題主想要失業證明,無非是用于領取失業金。如果不滿足這些條件,即便開具這證明也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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