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每日的工作時間超過4個小時以上,每周的工作時間超過24個小時以上,那么就應該按照全日制勞動的形式,來簽訂一份勞動合同。簽訂完成勞動合同之后,那么依法就要為自己的員工正常來繳納社保,所以很明顯你的工作時間每天都在12個小時以上,那么完全是屬于全日制的勞動用工形式。
所以說正常的給你繳納社保,也是作為一個企業單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當然在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應該正常的來繳納社保,所以說你在入職期那么實際上就應該正常來簽訂合同。如果說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沒有正常的簽訂勞動合同,那么你就應該督促你所在的工作單位來簽訂合同,這是一個方面,另外一個方面就是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后就應該正常來繳納社保。
當然作為工作單位來講,這兩方面都沒有依法履行的話,那么我們可以申請一個勞動監察舉報的方式來解決這個爭議,由勞動監察大隊出面調查并處理這個問題,如果情況屬實的話,他會責令要求企業單位來正常的簽訂勞動合同,并且依法為自己的員工來繳納社保,所以說我們就可以解決這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