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單方面瘋狂詆毀前任,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前任真不是人(概率比較小,很多都是互相有情緒),另一種就是他自己不是好東西,推脫責任。正常修養的人,對于愛過的人,不會有心思多說什么。詆毀對方的,尤其把自己說的非常可憐非常慘非常傻的,一定要小心。這人80%有毒。
面對惡心的前任,不必與之爭論,因為對方不講道理,完全出于報復或者自己怎么爽怎么說,遭受詆毀不必太計較。人咬不過狗,需要趕緊跑。什么人有什么命,什么鍋配什么蓋。自己沒錯,就做好自己。正常邏輯,情義不在仁義在,但是對于惡心的前任,不稀罕在第三人面前說他壞話便是最大的善意。無仁義。